我們都經歷過這年代,不甘心看到它被破壞!
《曾經有句話:我有手有腳,唔會拎綜援》
198x年,我媽媽用家庭團聚申請到港,當年還沒有「新香港人」,來香港的都是香港人,真正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並不算多。
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,當年的福利很差,至少綜援不會出雙糧,申請也不及現在方便。那一代的人很明白一個道理──手停口停。有一句口頭禪:「我有手有腳,唔會拎綜援」,那個時代,好食懶飛是一種罪,遊手好閒是恥辱。
我媽從來不會嫌棄工作,清潔的、打掃的,賺到錢便去做,有時她會挑工作,但只是在兩份工作之間挑一份好待遇的,沒有工作時,她很清楚自己沒有資格去嫌棄。
新移民並不是一種令人望而生厭的代號,我們真正討厭的是社會的寄生蟲。南亞人、菲律賓人、印度人,香港從來都不欠其他人種,南亞人做運輸苦力、菲律賓人做女傭、印度人弄咖哩,都是讓社會更多元豐富。但要是一個人坐食山空,即使他是個土生土長的地道香港人,辛苦工作的我們也是絕對看不過眼。
什麼人從來都不是一個問題,問題是那個人的行為!
有權利、有義務。未知那些拿著香港福利的人,是一個什麼的心態,在這個社會之中,扮演著什麼角色。
這個社會上有一種職業叫──乞丐,要是有人加入這種行列,張開手板向工作的人拿取金錢,偶爾我們會將身上的零錢放進他們的口袋中,他們還會說聲多謝。可是有一種「新乞丐」,在討錢時還聲大夾惡,當是全世界欠了他一樣,最重要是,他們的生活質素、衣著排頭竟然不比我們差,坦白說,要乞食也請演得像個乞丐,交下戲出黎啦大佬,專業少少好唔好?
當大學生輪候公屋還要扣分時,一些乞丐竟然穿過人龍優先上樓,這很荒謬。
不,應該說是連大學生也要去輪候公屋時,已經是一種反智。
今天,有人打住一個旗號,說香港居民應擁有相同的公屋福利。
當他們爭取相同福利時總能夠說出一百個原因去要求公平。
但換個頭問他:「你這位香港居民為香港履行過什麼義務?」「你有手有腳為什麼不去工作?」「你為什麼不回內地生活?」
得到的答案很可能是他笑著說:「講呢D。不如說回福利問題吧。」
付出多,收獲多,叫公平。
付出少,收獲多,叫荒謬。
他們爭取的,從來都不叫公平,只是一種聽起來很合理,只看權利不看義務的語言偽術。
圖片來源:主場新聞